灌建发〔2019〕92号
关于成立县住建局清理建设领域拖欠
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解决我县建筑和市政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化解欠薪矛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依据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连薪发〔2019〕7号文和《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市住建局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的通知》(连建管〔2019〕294号)文件精神,县住建局决定成立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简称县住建局清欠领导小组)。
一、县住建局清欠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潘龙飞 住建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 军 住建局副局长
姜 辉 住建局党委委员
包 能 住建局党委委员、城投公司总经理
杨 红 住建局党委委员
成 员:王 坤 信访办主任
马 锐 政策法规科科长
吴绵萍 财务审计科科长
王杰奇 质安科科长、质监站站长
解晓东 建管处主任、安监站站长
于 宇 房产处主任
段中阳 造价站站长
陈晶晶 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
刘从喜 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工程部部长
二、县住建局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县住建局清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解晓东任办公室主任,范育民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综合组、接访组、实名制组3个工作组。
(一)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日常报监在建工程项目的欠薪投诉接待和协调处置;
2.中秋、春节期间与信访部门联合接访,综合协调全县节日期间上访欠薪问题;
3.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核减的审查、审核工作,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4.根据每年欠薪问题的处置情况,拟订限制市场准入、通报批评及慎用班组名单,并上报省、市清欠办;
5.负责上报相关农民工清欠数据报表;
6.定期和随机对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抽查;
7.做好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推进工作;
8.做好重要清欠案件的立案、移交、协调查处工作;
9.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设置及工作职责
县住建局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住建局清欠办)从局有关科室抽调精干力量予以充实。
1.综合组
职责: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往来函件收发、各审批文件的流转和报批,档案整理、文字性材料汇总,各类数据报表填报。负责疑难案件的转办和移送,跟踪各单位处置情况,做好案件回访,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指导工作,对接各政府投资主体,进行政策宣传和指导;负责重要清欠案件的立案材料整理、申报工作。
2.接访组
职责:负责来访人员登记、情况了解、人员稳控,与各责任单位联系,督促企业来人解决和处置,帮助双方协调矛盾,引导农民工合理合法上访。综合组与接访组日常合署办公,中秋、春节期间分两组,一组留守清欠办,一组进驻县信访局。
3.实名制组
职责:负责全部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四项制度”(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落实和检查,组织“一对一”辅导在建项目实名制工作,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于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定期进行通报处理,推进清欠工作与房地产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等环节联动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保障机制
县住建局为局清欠办配备专门办公场所、档案资料室、检查执法车辆,保障专项办公经费、加班补助、专家费用等。
(二)实施联动机制
发挥我局建管处、质监站、房产处等单位行业监管职能,在项目开工前(办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报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现场悬挂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建立实名制通道门禁系统、健全农民工考勤记录,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存入不低于进度款20%的资金。
(三)用好保证金措施
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退还、减免管理工作,在信用手册办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预售许可、监管资金拨付、综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评优评先、信用评定等环节,核查保证金缴存和使用情况。
(四)加大处罚力度
根据欠薪信访处理情况,提出处理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名单,采取限制市场准入、通报批评、记市场不良行为、扣信用分、诫勉谈话等行政管理措施;同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和个人,细化调查档案,移交县人社部门查处,加大惩戒力度,震慑欠薪不良行为。
(五)加强部门协作
积极与县人社、信访、公安等部门协作联动,畅通渠道,形成合力,对建设和施工单位不执行工资支付政策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计划
县住建局清欠领导小组成立后,要严格按照省市清欠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四项制度”,并做好下列工作:
1.加快推广实名制管理系统。明确实名制建设的各个把关环节,梳理在建项目清单,分批督查整改,结合扬尘整治、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现场监管工作,督促在建项目推广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全县在建项目100%覆盖。
2.加强日常监管。加强日常巡查、抽查、通报,督促正常考勤和发放工资;对新开工项目,提前把关,确保开工时同步落实“四项制度”。修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保证金退还、减免程序。
3.接待并处理信访事项。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和清欠工作,尤其要保障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信访高峰期和谐稳定。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2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印发